Friday, January 20, 2012

錯手殺特首?!

經文出自馬太福音第五章登山寶訓中,講論五經有關殺人的一段:
論殺人           [新漢語譯本]         http://www.bible360.net/corner/bible_frame.php

21*“你們聽過那對古人說的話:‘不可殺人*無論誰殺人都要受審判。’
22但是我告訴你們,凡是*對弟兄動怒的,都要受審判;無論誰罵弟兄‘拉加’*,都要受公議會的審判;*無論誰罵弟兄‘魔利’*,都要遭受地獄的火。
23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,如果在那裏想起有弟兄對你有甚麼不滿,
24就該把祭物留在祭壇前,先去跟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祭物。
25你跟對頭還在路上,就要趕快跟他和解,免得他把你交給法官,法官把你交給差役,你就要被關進監牢了。
26我實在告訴你,你不還清最後一個科得拉*,絕不能從那裏出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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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21殺人或譯作“謀殺”。同節的“殺人者”也可譯作“謀害者”。
5:22凡是有古抄本在“凡是”之後加“無緣無故”。
5:22拉加為原文音譯,意思是“空洞”、“愚蠢”,相當於現在罵人是“飯桶”、“蠢材”。
5:22都要受公議會的審判直譯作“必須向公議會交代”。
5:22魔利為原文音譯,意思是“愚蠢”。
5:26一個科得拉或譯作“一分錢”。“科得拉”是羅馬銅幣,價值約為1/64個得拿利,即一般工人一天工資的1/64。

個人應用:學習和唐英年和解  ....... 廿分難



《點睇特首》唐英年:我是基督徒<一>
有兩個選擇公屋機會
對於市民最關心的安居樂業問題,他明白一些「打工仔」即使儲「一世錢」,也未能購買萬八元一呎的房屋,他說:「在整個房屋政策上,我們必須保障基層市民擁有安樂窩。我建議增建公屋,以及加快興建公屋,首要目標是真正地『三年上樓』。具體方法是在首次配樓時,讓市民有兩個選擇,增加選擇機會。」


他認為,公屋居民要做業主,首個置業階梯可以是購買居屋:「我當然支持復建居屋政策,而居屋亦可按市場情況,考慮興建及推出多少


只能坦白承認一看過以上的報導(特首”候選人”的空談),便心裏罵了不下幾遍”拉加”,不知唐唐的出現是否為要練就我們的耐性並為”拉加”一詞作最新的詮釋 


早前有位弟兄跟我提及,有次聖餐主日,看見林公公在席上,最後他過不到自已,選擇沒有領餅........


不知有生之年是否真的會因以言入罪而入獄,我想感覺也不錯,可能會更理解初期教會的使徒處境。


盼思敬在今年的 FES 辦的 Mission Camp, 帶領新一代從神的話語,回應這世代!!!



p.s.  今日起 .DC's land 重新啓動, 讓文字影響生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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